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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06-100/2019-00034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机构: 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02-11
责任部门: 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9-02-11
名 称: 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部分政府机构印章的通知

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部分政府机构印章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银川丝路经济园建设服务办公室,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服务中心,阅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宁夏海阅控股运营有限公司,市属各派出机构:

经金凤区人民政府同意,从即日起启用以下11枚政府工作部门印章。分别为:“银川市金凤区发展和改革局”“银川市金凤区自然资源局”“银川市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银川市金凤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银川市金凤区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银川市金凤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银川市金凤区卫生健康局”“银川市金凤区应急管理局”“银川市金凤区信访局”“银川市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银川市金凤区医疗保障局”等11枚印章。

请相关单位于2019年2月3日(星期日)将原有电子及物理印章退回至政府办公室(611室)换取启用新印章。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2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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