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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6-100/2019-0004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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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9-03-13 |
责任部门: | 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9-03-13 |
名 称: | 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级发展互助资金清收退出工作的通知 |
丰登镇、良田镇、财政局、审计局、扶贫办:
按照自治区关于停止贫困村互助资金项目相关要求,各村级互助社需在2019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互助资金项目退出和资金清收、核算、上缴工作。为切实做好互助资金清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限。目前良田镇8个互助社回收借款1004.5万元,未回收借款559.2万元,只完成借款清收总额的64.2%;丰登镇1个互助社回收借款60万元,未回收借款8万元,完成借款清收总额的88.2%;按照任务时间节点,回收总体进度比较缓慢。良田镇要对回收进度严重滞后的植物园村、光明村、金星村、兴源村和园子村加强督促指导,对逾期借款综合采取诉讼等有力措施,加快清收进度,确保按照时间要求全面完成清收任务。镇村两级要安排专人组成清收工作组,采取多种措施,务必在3月20日前完成所有借款清收工作。
二、相关程序。要严格按照互助资金退出程序,稳妥收回借款和逾期资金,及时将已收回的财政资金按自治区扶贫办有关规定上缴财政,统筹用于脱贫攻坚工作。同时全面做好互助社财务清算工作,财政局、扶贫办要做好资金回收统筹整合使用工作,审计局做好退出资金的审计工作。
附件:金凤区互助资金退出借款清收统计表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