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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6-100/2018-7405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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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8-11-23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8-11-23 |
名 称: | 关于对“4·20”孙发军雇佣工人物体打击死亡1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等三起事故责任 追究情况进行评估的批复 |
金凤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对“4·20”孙发军雇佣工人物体打击死亡1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等三起事故责任追究情况进行评估的请示》(金安监发〔2018〕68号)收悉。经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由金凤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陈立东任组长,金凤区公安分局、监察委、检察院、工会、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建设交通局相关人员为成员的“4·20”孙发军雇佣工人物体打击死亡1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评估组,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情况进行评估。
二、同意成立由金凤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陈立东任组长,金凤区公安分局、监察委、工会、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建设交通局相关人员为成员的“7·23”银川市花博园云轨一号线项目工地起重伤害致4人受伤事故评估组,对该起责任追究情况进行评估。
三、同意成立由金凤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陈立东任组长,金凤区监察委、经发局、工会、长城中路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宁夏电投银川热电有限公司“12·22”一般中毒和窒息死亡1人生产安全事故评估组,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情况进行评估。
四、评估组各成员单位分别按照职责分工对以上三起生产安全事故开展评估,并参与评估报告的起草。
五、由安监局综合整理各部门评估情况,起草评估报告,在评估组讨论通过后报金凤区人民政府审定。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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