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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06-100/2020-00088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机构: 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2-19
责任部门: 金凤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20-02-19
名 称: 关于印发《金凤区应对新冠肺炎惠企措施首批补贴资金兑现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金凤区应对新冠肺炎惠企措施首批补贴资金兑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阅海湾中央商务区管委会(丝路经济园建设服务办公室,阅海集团,市属各派出机构:

《金凤区应对新冠肺炎惠企措施首批补贴资金兑现实施方案》已经金凤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凤区应对新冠肺炎惠企措施首批补贴资金

兑现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确保《金凤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民营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若干措施(暂行)》有序落实落地,首批补贴资金按时准确兑付到位,结合金凤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市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多措并举为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民营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坚持“公开透明、及时准确”的原则,切实增强补贴政策的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资金惠企效益,确保民营中小企业平稳、有序发展。

二、资金来源

符合《金凤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民营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若干措施(暂行)》规定的补贴资金,由金凤区财政资金统筹安排。

三、补贴标准

1.经营性国有资产房租减免按照《金凤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民营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若干措施(暂行)》规定,对已承租区本级管辖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实行“两免三减半”,即前两个月房租免收、后三个月房租减半收取(减免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月)。

2.园区企业物业费减免按照各企业物业占用面积相应比例进行测算确定。

3.商业综合体租金补贴按照各商业综合体给予承租商户补贴总金额的10%确定。

4.连锁超市租金补贴按照每个店面3万元标准执行。

四、补贴对象

1.经营性国有资产房租减免。为承租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中小企业减免房租37.49万元。具体如下:

企业名称

减免金额(万元)

银川华安医院有限公司

14.70

宁夏银鲁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15.63

宁夏龙朔商贸有限公司

0.45

宁夏联玮物业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1.33

宁夏龙新中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34

宁夏晟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08

银川市南方金盛商贸有限公司

1.01

银川润恩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0.82

宁夏晨瑞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1.13

合  计

37.49

    2.阅海湾中央商务区园区企业物业费减免。阅海湾中央商务区管委会为园区企业减免物业费共计200万元。具体名单由阅海湾商务区管委会负责确定。

3.商业综合体租金补贴。5家商业综合体给予租金补贴655万元。具体如下:

商业综合体

补贴金额(万元)

建发大阅城

240.60

金凤万达广场

184.70

新华联购物广场

90.70

北京华联购物中心

79.00

新百CC.Park

60.00

合  计

655.00

    4.连锁超市租金补贴:21家连锁超市给予租金补贴63万元。具体如下:

连锁超市

补贴金额(万元)

新百连超森林公园店

3

新百连超良田店

3

新百连超金凤店

3

新百连超城市春天店

3

新百连超大阅城店

3

新百连超宝湖花园店

3

新百连超盈华店

3

新百连超银丰市场店

3

新百连超枫林湾店

3

新百连超正源店

3

新百连超紫馨苑店

3

华润万家万达店

3

北京华联悦海新天地超市

3

北京华联宝湖海悦店超市

3

新华联广场大润发超市

3

永辉超市

3

比邻万家超市

3

宁夏聚佰家商贸有限公司亲水苑店

3

宁夏聚佰家商贸有限公司五里湖畔店

3

宁夏聚佰家商贸有限公司湖畔嘉苑店

3

宁夏聚佰家商贸有限公司居安家园店

3

合  计

63

五、补贴程序

1.申报。各企业与各自牵头部门及时对接,提前将企业基本信息、租金减免申请等相关资料提交进行初审。

2.审核。各牵头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特殊情况需现场核验),审核通过后以正式文件形式报请政府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复审确认。

3.发放。补贴对象确定后,各牵头部门按照补贴标准测算补贴金额,以正式文件形式向政府申请相关补贴资金,经政府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批同意后,转财政局按资金拨付流程及时予以拨付。

4.公示。政府及时组织召开惠企措施补贴资金集中兑现活动,现场颁发资金兑现牌匾,主动向媒体公开公示补贴落实情况。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靠前服务。《金凤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民营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若干措施(暂行)》是区委、政府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全力支持辖区民营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靠前服务,以扎实工作成效、具体工作措施为民营中小企业开展好相关服务工作,要在实施便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加大金融支持等方面,及时回应企业合理诉求和关切,助力企业及时知晓和享受既定惠企政策,形成政企互动的良好局面。

(二)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政策统筹,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形成特殊时期支持民营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强大合力。国控公司负责做好经营性国有资产承租人房租减免相关工作;阅海湾中央商务区管委会负责做好园区企业物业费减免相关工作;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负责做好商业综合体、连锁超市租金补贴相关工作;财政局负责做好各类补贴资金及时拨付工作;政办负责定期筹备召开政策集中兑现活动,宣传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三)强化宣传,注重引导。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广泛利用各类宣传媒介,通过公众号推送、政策宣讲、上门告知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监管行业内民营中小企业宣传告知《金凤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民营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若干措施(暂行)》。宣传部门要广泛邀请各级媒体,加大对辖区惠企政策落实情况的宣传力度,切实彰显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为打造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的阳光型政府、服务型政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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