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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3-01-30 1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扎实抓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发布。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凡是标注“此件公开发布”的政策文件,成文后第一时间上网公开。发布解读稿件39篇。其中图文解读36篇。微博新媒体发布信息1846条,收到各类留言2616条、办结留言数量2370条,公开答复数量1448条。

(二)依申请公开。根据《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要求,强化制度约束力。全年共办理公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均为自然人。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征地拆迁、计划规划等相关领域。依法按时办结12件,其中网上申请7件,邮件寄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年紧紧围绕《2022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落实台账》开展工作,金凤区政务公开办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等中心工作,着力深化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回应关切、健全公开平台、强化督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金凤区政务服务中心已设立政策咨询窗口、统一挂牌标注“政务公开”标识,同时在企业智慧服务中心、各镇街(村、社区)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点,群众可在查阅点或政务服务窗口进行政策咨询。

(五)监督保障。根据本年度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及银川市绩效考评工作安排,已将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机关整体绩效考评体系。本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并针对指出的问题逐项核查。整改落实,2022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金凤区政务公开工作采取了一些措施,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没有深刻认识到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推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合法化,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大意义。二是信息公开的“含金量”还需进一步提高。个别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中,信息发布不够精准,仍有不少工作动态信息或程序性新闻报道,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尚未完全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三是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部分单位送审的解读材料质量不高,有的以起草说明“充数”,有的仅仅是政策文件的“压缩版”。政策解读形式多以文字解读为主,其他形式的解读还比较少。四是政务新媒体监管还需加强。受限于人员编制问题,部门单位新媒体管理人员大多为兼职或无正式编制人员,人员流动性较大、业务能力较弱,导致文字表述错误、应更新未更新等问题时有发生。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机关对《银川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以及银川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发布的其他任务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的文件,做出具体的整改、完善、落实及产生的成效等情况。

    一是金凤区政府办公室已在门户网站开设“行政规范性文件”专栏,2022年未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金凤区政务服务中心已设立政策咨询窗口、统一挂牌标注“政务公开”标识,同时在企业智慧服务中心、各镇街(村、社区)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点,群众可在查阅点或政务服务窗口进行政策咨询

    二是金凤区利用新媒体及政府门户网站并结合阅海湾中央商务区周边企业云集、商户众多的特点以利企惠企为发力方向,在企业智慧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开辟企业政策阅读角、企业会客吧,并集中梳理、整合公开涉企事项办事指南、政策汇编,特别是结合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要求,汇总各级惠企政策面向企业公开推送;后续将开设银川市“政企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实现政策查询、政策推送、政策申报、政策反馈等功能,进一步加强政策落实

    三是金凤区政府办公室已于5月份上报最新《政府公报》的寄送地址和配送使用等情况;金凤区2022年度政务公开要点重要内容重点落实、重点督办。各单位已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文件477件,公示公告95条,金凤区严格要求各部门、单位做到相关信息及时上传,实时更新;规范做好相关工作,2022年未收到网民纠错留言。  

    四是联合金凤区网信办定期检查金凤区新媒体账号是否正常运行及发布信息,对于已关闭的新媒体账号已做好备案工作并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关停。

2.本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可登录网站www.ycjingfeng.gov.cn查阅。

如有疑问或者意见建议,可直接与金凤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721号;邮编:750001;电话:0951—5036291;传真;0951—6085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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