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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110100966919/2023-0010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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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07-03 |
责任部门: | 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07-17 |
名 称: | 关于印发《金凤区“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图文解读: |
一图读懂 关于印发《金凤区“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 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有关部门:
《金凤区“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已经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凤区“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
行动实施方案
发展特殊教育是推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办好特殊教育的要求,全面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等部门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2〕7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推进特殊教育健康提质发展,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积极向学前、高中阶段延伸,形成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送教上门、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
二、主要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牢把握“重和谐、强内涵、促发展”三大主题,着力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学改革,落实特色课程,加强文化引领,进一步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初步形成“医教结合、按需施教、开发潜能、各有所长”的特殊教育特色。到2025年,初步建立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有效提高普及程度,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毛入学率达到98%以上。切实提升教育质量,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普通学校与特殊学校责任共担、资源共享、相互支撑,全面推进特殊教育健康有序发展。丰富教学手段,推进个别化教学,逐步提升特殊教育质量。加强医教结合,提高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的保障水平,不断提高送教质量。不断完善保障机制,严格落实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政策和残疾儿童少年教育资助政策,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政策,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严格执行国培、自治区培计划中的特师培养政策,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切实提高教师能力水平。教师队伍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爱心。
三、具体措施
(一)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办学条件。
1.扩大特殊教育学校资源。加强特殊教育机构建设,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残疾学生较多的学校改善办学条件,配备特殊教育专用设备和仪器以及无障碍生活设施的改造,为更多残疾学生提供医教、康教和基本生活保障。(牵头单位:教育局,配合单位:残联、发展和改革局、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2.加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依托辖区宁夏残疾人康复中心和宁夏儿童福利院成立金凤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提升我区特殊教育的水平和质量,更好地满足残疾儿童少年和家长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牵头单位:教育局,配合单位:宁夏残疾人康复中心、宁夏儿童福利院)
3.建好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引导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集中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重点支持义务教育阶段普特融合学校建设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配齐设施设备,逐步实现每接收5名残疾孩子随班就读的普通学校有一间符合国家标准的资源教室,实现资源集中共享发展。为资源教室配备适当专(兼)职资源教师,纳入特殊教育教师管理,以保障资源教室发挥作用。鼓励普通幼儿园、高中学校建设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牵头单位:教育局,配合单位:财政局、残联)
(二)拓展教育学段,健全特教体系。
4.持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健全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金凤区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作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残疾儿童入学评估机制,对残疾儿童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家庭实际住址和学校的距离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评估,提出安置意见,以“就近就便原则”为主,采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一人一案”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切实完善送教上门制度,选派有责任心、有爱心、品行端正的送教上门人员,为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保证送教质量。加强法定监护人思想教育引导,使其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定责任。(牵头单位:教育局,配合单位:残联、发展和改革局、民政局、财政局)
5.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鼓励幼儿园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就近入园随班就读,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普遍增设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班),尽早为残疾儿童提供适宜的保育、教育、康复、干预服务。对符合就近入园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幼儿园要坚决执行“零拒绝”原则,无条件接纳残疾儿童入园就读。(牵头单位:教育局、民政局、残联,配合单位:卫健局)
6.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支持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鼓励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特教部(班),使有意愿完成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都能接受适宜的中等职业教育,扩大残疾人受教育学段范围,切实保障残疾学生接受教育的权利。(牵头单位:教育局,配合单位:发展和改革局、民政局、财政局、残联)
(三)推进融合教育,实现多元发展。
7.推动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探索适应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共同成长的融合教育模式,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结对帮扶共建、融合办学,确立特教学校与1-2所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建立长期共建关系,探索建立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联合教研、协同育人机制,推动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融合。推行教学质量和教学评价融合,探索适合残疾学生发展的考试评价体系,逐步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开展融合教育示范校创建、优秀教育教学案例遴选和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牵头单位:教育局,配合单位:民政局、残联)
8.推动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注重残疾学生的潜能开发、缺陷补偿和扬长教育,提高特殊教育的针对性,促进残疾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提升残疾学生的学习成就感,充分发挥残疾学生的潜能优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办学。鼓励残疾学生参与“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支持职业院校与残联部门、儿童福利机构等共建共享实训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促进残疾人的康复与职业技能提升。支持各种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残疾学生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切实做好残疾学生教育与就业衔接工作。拓宽各类残疾人就业渠道,完善残疾人就业制度和就业信息平台,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提高残疾人家庭福祉。(牵头单位:教育局,配合单位: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联)
9.促进医疗康复与特殊教育融合。继续探索“康教结合”教学模式,建立政府主导,教育、民政、卫生健康、残联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康复机构与学校合作,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康复服务进校园实施方案,医院和残联康复机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优先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科学提供辅助器具适配及康复训练指导等。(牵头单位:教育局、卫健局、残联,配合单位:民政局)
10.促进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发挥我区“互联网+教育”优势,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充分应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进特殊教育智慧课堂建设,推动残疾儿童青少年相关数据互联网互通共享。(牵头单位:教育局,配合单位:民政局、财政局、残联)。
11.推进家庭社会教育与特殊教育融合。支持建立家庭和专门机构融合服务机制,强化共育共管。本着“让每位残疾孩子都能健康成长”的理念,加强家校协同机制,倡导家长配合学校共同做好残疾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卫健、残联部门要扩大对家长群体的专业支持和服务,推进普特融合学校建立特殊教育家委会,通过开展个别辅导、心理咨询、康复训练等特殊教育专业服务,帮助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充分发挥家庭在残疾学生教育和康复中的主体责任和重要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提高社会对特殊教育的认识。学校、家庭和社会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特殊教育发展。(牵头单位:教育局,配合单位:民政局、卫健局、残联。)
(四)完善保障机制,助力特殊教育。
12.做好特殊教育经费保障。落实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政策,到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纳入中小学学籍管理的特教班和送教上门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青少年执行特殊教育生均公用补助标准。落实学前、高中阶段生均拨款政策,继续向特殊教育倾斜。统筹中央和自治区特殊教育补助资金,重点支持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建设、向重度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提供送教上门服务等。优化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干预训练及送教上门教师交通补助政策,教师送教上门产生的实际交通费用,可在特殊教育补助资金中列支。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优先获得资助。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特殊教育学校,支持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机构向残疾人提供特殊教育。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捐资助学。(牵头单位:财政局,配合单位:教育局、民政局、残联)
13.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配足配齐专兼职特殊教育教研员,合理配置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教师。对随班就读普通学校校长、班主任和送教上门的教师进行融合教育的专题培训,并作为开展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服务的前置条件。完善教师激励机制。落实好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特殊教育津贴和特殊教育工作人员岗位补助政策,为送教上门教师落实必要的工作和交通补助;在绩效工资分配、职称评聘和表彰奖励中对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教研人员给予适当倾斜。(牵头单位: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接单位:财政厅、民政厅、残联)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政府主导作用,切实将特殊教育工作纳入教育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落实自治区“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具体措施,坚持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统筹安排资金,合理配置资源,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多部门协同联动的特殊教育推进机制,明确教育、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教育局要统筹推进“十四五”特殊教育提升行动实施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和指导,组织实施好入学安置、教育教学、教师培训等;发展和改革局要将特殊教育纳入金凤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民政局要做好家庭困难残疾学生的救助,抓好儿童福利机构内残疾儿童抚育工作;财政局要不断完善特殊教育投入政策,加强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支持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加大对残疾学生资助力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完善和落实特殊教育教师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等政策;卫生健康局要做好对残疾儿童青少年的评估鉴定、医疗与康复服务,做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残联要加强残疾儿童青少年康复训练和辅具配发,配合做好招生入学、送教上门等工作。
(三)强化督导评估。建立健全特殊教育监测和督导制度,将特殊教育发展情况纳入政府相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内容。教育督导部门和责任督学要将特殊教育纳入督导范围,加强对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实施情况的指导与督查,建立激励与问责机制,确保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有效实施。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媒体手段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宣传和特殊教育知识普及,推动全纳教育理念的深入人心。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各种形式关心支持特殊教育的发展,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特教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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