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其他文件>区政府文件>区政府办发

索 引 号: 116401110100966919/2024-00134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机构: 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7-04
责任部门: 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7-04
名 称: 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凤区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组建方案》的通知

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凤区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组建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管委会,阅海集团、国运公司、海阅公司,市属各派出机构:

现将金凤区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组建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74

(此件公开发布)



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银川市基层防灾项目工作专班的通知》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能力,结合我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1. 总体目标

按照“部门联动、重点突出、整体推进”的原则,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加快构建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努力打造30分钟“应急救援圈”科学有效组建金凤区级、镇(街道)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健全组织指挥统一、综合协调有力、联动机制规范、系统保障高效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和工作机制,着力提高我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水平和能力,为金凤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环境。

  1. 人员组成

充分依托现有资源,以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各镇街道为主体,在原防灾减灾救援队伍基础上整合组建金凤区级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和镇(街道)专职应急救援队伍。金凤区民兵应急连为预备救援队伍。

  1. 金凤区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队伍

人员组成金凤区级专职应急救援队伍25人,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共同组建管理。其中:综合执法局10人、自然资源局10人、应急管理局5人。

指挥架构:队长由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副队长由综合执法局市容环境卫生站主任担任,指定由1-2名工作人员做好物资装备日常运行管理工作主要承担城市抢险和排涝、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通信保障等任务。

队员要求: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可以熟练使用配备装备物资,能够积极参加培训和演练

驻地金凤区上海路与满城街交叉口向东200米,综合执法局院内。

(二)镇(街道)专职应急救援队伍

人员组成:镇(街道)分别组建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由各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自行组建管理。镇(街道)队伍专职人员不得少于5人。

指挥架构:队长由各镇人民政府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队长由分管负责人担任,指定由1名工作人员做好物资装备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队员要求: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可以熟练使用配备装备物资,能够积极参加培训和演练

驻地: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 民兵应急救援队伍

民兵应急救援队伍120人,依托金凤区人武部民兵应急连建设,由金凤区人武部负责管理。

  1. 物资管理

金凤区级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和镇(街道)专职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均由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银川市基层防灾项目进行配备。金凤区级专职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存储管理镇(街道)专职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由各镇街道自行管理。各部门、各镇(街道)要选定合适的装备物资储存地点,建立健全装备物资管理制度,加强应急物资的储备和调配,装备物资保养维护到位并做好保养维护记录,保障装备物资随时正常使用,应急响应快速、高效、有序

  1. 工作要求

  1. 提高政治站位。应急救援事关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组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组建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加强组织领导。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在常态下(即非紧急状态下),由组建单位管理、演练和使用。紧急状态下,由金凤区人民政府统一指挥、调度和使用。

强化应急演练。根据行业特点,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要结合日常抢险抢修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经常性的集中培训和应急演练。由应急管理局根据银川市安排组织各专职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开展实战化培训,努力提升扁平化指挥和实际应对能力。

严格队伍管理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要按照组建一支“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的总体要求,高度重视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组建,不断加强队伍管理,时刻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街道要根据各自实际认真研究,经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后,于710日前将队伍名单签字盖章版报送应急管理局,并按照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向应急管理局反馈更新队伍名册,确保专职应急救援队伍人员与实际情况保持一致。

联系人:鲍杰伟

联系方式13995112718 jfqyjglj@163.com


附件金凤区专职应急救援队伍人员花名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