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106-100/2019-00105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9-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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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人民政府第47次政府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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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时间:2019年8月2日

人:金凤区人民政府区长  赵会勇

会议摘要: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国务院《政府投资条例》、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审议了《银川市金凤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智慧金凤社会治理综合平台社会视频共享平台建设方案》。

 

2019年8月2日下午,金凤区召开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国务院《政府投资条例》、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审议了《银川市金凤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智慧金凤社会治理综合平台社会视频共享平台建设方案》。

在学习《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时会议指出,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采取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和制度安排。在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已经启动之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明确了督察制度框架、程序规范、权限责任等,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强化督察权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

在学习《政府投资条例》时会议强调,《政府投资条例》是我国政府投资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是长期以来我国政府投资实践的科学总结,是在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 过程中 的重要立法成果。《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依法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政府投资条例》,自觉把《条例》作为政府投资的行为准则,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加强和改进政府投资管理,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在补齐发展短板、 优化供给结构、增强发展后劲等方面的关键作用。

在学习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时会议指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政治责任,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推动我区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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