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移交银丰安置区三期二区1#、2#、3#、18#、19#、46#、47#、49#-58#、60#、61#、69#、70#、72#-74#住宅楼不动产首次登记手续的函
银金国控发〔2021〕101号
金凤区土地整理中心:
金凤区银丰安置区三期二区1#、2#、3#、18#、19#、46#、47#、49#-58#、60#、61#、69#、70#、72#-74#住宅楼的不动产首次登记手续已分别于2020年12月21日、2021年4月8日、5月11日办理完成,共计24栋住宅楼。现将该项目1#、2#、3#、18#、19#、46#、47#、49#-58#、60#、61#、69#、70#、72#-74#住宅楼的不动产权证书移交至贵中心,请贵中心协助配合业主办理上述楼号的不动产权证相关手续。同时在填写项目名称时,请贵中心严格按照不动产权证书坐落栏中的“金凤区西湖苑”填写。
特此致函。
金凤区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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