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金凤区终止74家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事项的公告(第一批)
金教发〔2021〕244 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机构负担的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金凤区教育局、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研究决定,现终止以下机构(见附件)的办学许可事项。以下终止办学的机构,不再具有办学资质,办学许可证和印章同时废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原办学许可证和印章从事任何其他活动,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本公告涉及的校外培训机构法人需妥善做好财务清算等后续注销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 银川市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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