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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方式:图文方式 生成日期:2019-08-27
来源:金凤区教育局 解读单位:金凤区教育局
政策原文:关于印发《金凤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金凤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政策解读


根据《金凤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现就金凤区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政策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1、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的依据是什么?

2018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并对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情况进行治理作出部署。

2、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总体要求是什么?

认真履行政府责任,依法落实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定,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聚焦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治理,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水平,切实办好学前教育,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期盼。

3、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范围?

整治范围为辖区内城镇小区依据同期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或《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要求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已规划建设的城镇小区内由开发单位、个人自行建设的非配套幼儿园,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已举办的配套幼儿园,以及村民集体组织建设的配套幼儿园,不在本次整治范围之内。

4、什么叫依标规划幼儿园

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新城开发和城镇小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应将配套建设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予以建设。已建成的城镇小区未规划配套幼儿园和原规划配套幼儿园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的,要依标通过补建、改建、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

5、 什么叫依标依规配建幼儿园

配套幼儿园应与城镇小区同步依标依规进行建设,分期建设的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应当与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建设、同步验收并满足使用条件。对有幼儿园完整配建规划但未按要求开工建设或者未列为首期建设项目的,政府分管领导将约谈开发建设单位,责成其限期按标准完成配套幼儿园建设;由住房城建设和交通局对正在开发的小区进行全面检查,对缩减少建的,责成其通过改扩建、补建等方式予以解决。对在幼儿园建设用地上进行其他项目建设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对未按照《幼儿园建设标准》规范建设,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在整改到位之前,由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协调市直部门不予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对违反规划要求和建设条件、且不按时整改的开发建设单位,自然资源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将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6、配套幼儿园怎样移交?

已建成的配套幼儿园应按照规定及时移交教育局。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取得的配套幼儿园,原则上均应如期移交。建设用地以出让方式取得的配套幼儿园,已签订移交协议的配套幼儿园按协议约定移交。其余幼儿园以《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简称《若干意见》)文件发布之日为节点,《若干意见》发布之前规划建成的配套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收回,确定不收回的幼儿园,通过实行居民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提供财政补助等办法降低办园成本,到2020年基本实现普惠办园;《若干意见》发布之后规划建成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于20199月底之前收回。开发建设单位违规出租、出售办成高收费民办幼儿园的或者已挪作他用的,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要责成开发建设单位限期收回并移交教育局;财政局研究提出涉及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购置或依法补偿方案。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要加强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施工建设、验收、移交的监管落实。自然资源局协调市直部门对移交的幼儿园办理土地、园舍移交及资产登记手续。

7、怎样规范配套幼儿园使用?

已移交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由教育局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的区域应优先办成公办园。办成公办园的,编办要按程序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教师配备等工作。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的,教育局要做好对相关机构资质、管理能力、卫生安全及保教质量等方面的审核,民政局要完善相关登记手续,财政局要明确补助标准,切实加强对提供普惠服务的实效及办园质量方面的动态监管。

政策问答:您还可通过“市长信箱”栏目提交咨询留言,相关责任部门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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