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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方式:图文方式 生成日期:2019-02-15
来源: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解读单位: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政策原文:关于印发《金凤区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凤区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 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是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释放企业创业创新活动,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的重要举措。2019年1月25日,金凤区政府印发《金凤区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证照分离”

“证照分离”主要是指在涉企备案、登记类证照事项充分整合、取消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和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推动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由审批改为备案,推动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将企业经营所需要的营业执照和能分离的许可证相分离。“证照分离”即主体资格登记与经营资格登记相分离的一种登记制度。先赋予市场主体资格,而后申请相关的经营资格,具有逻辑上的合理性,最大限度地实质性减少涉企行政审批事项,简化行政审批流程。

二、《实施方案》起草的背景和过程

2015年12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决定在上海浦东新区率先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通过采取改革审批方式和加强综合监管,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使企业办证更加快速便捷高效。2017年9月22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45号),在福建省等10个省、直辖市自贸试验区复制推广上海市“证照分离”改革。2018年9月12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在全国有序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并于9月27日印发《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明确要求从2018年11月10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推进“照后减证”,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

2018年11月2日,自治区政府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112 号),2019年1月15日,市政府印发《银川市“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9〕7号),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一是突出照后减证,逐一论证,能减尽减,能合尽合,尽可能减少审批发证;二是做到放管并重,放管结合,审与管有效衔接,实现从事前审批向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转变;三是坚持依法改革,全面清理,改与法相互统一,确保改革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

(二)工作目标:一是对涉及金凤区的13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两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体系;三是建立长效机制,逐步减少涉企行政审批事项,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便利。

(三)改革的方式:一是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行为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二是完善措施,优化准入服务。对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保留审批,优化准入服务:一是在线获取材料,对可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在线获取的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二是压缩审批时限,将法定审批时限压缩三分之一;三是减少审批环节,科学设计流程,提高登记审批效率。

(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对于“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事项,原则上要通过“多证合一”改革尽可能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真正实现市场主体“一照一码走天下”。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以“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实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协同监管、信用修复机制,实现多元共治的格局。

(六)信息归集共享:通过“信用宁夏”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进行信息的归集共享及业务的协调。

政策问答:您还可通过“市长信箱”栏目提交咨询留言,相关责任部门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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