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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方式:文字方式 生成日期:2022-09-22
来源:银川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解读单位:黄河东路街道办事处

银川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第58号)


2022年9月21日,银川市检出2名输入性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疫情传播扩散风险高,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蔓延扩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带头,非必要不离银。暂停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民俗、展销促销等群体性活动,不得举行游园、庙会、集市等群众性活动。已经筹备召开的一律延期或取消。确需举办的,按照现行活动审批权限报批,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对审批同意的活动,主办方和组织方要强化疫情防控各方责任,严格落实人员排查、健康监测、个人防护和通风消毒等措施,做好突发情况应急处置。疫情波及的重点区域人员不得参加有关活动。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人员不扎堆、不聚集、不聚餐,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二、管控期间,对电影院、剧场(含密室逃脱、剧本杀等)、游戏厅、KTV、舞厅、洗浴、足疗店、按摩院、游戏厅、酒吧、网吧、棋牌室等密闭空间公共场所采取临时关闭措施,其他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预约错峰限流、场次间隔、通风消毒、测温验码等防控措施。

三、学校、托幼机构学生两点一线,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等重点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场所暂停一切聚集性活动。医疗机构、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场所、农贸市场、旅游景区等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和机场、客运车站、火车站等交通场站应严格实行戴口罩、测温、验码通行,商场、超市推荐顾客自助扫码支付结算,减少聚集,缩短排队时间。建筑工地实行封闭管理,达不到封闭管理条件的暂停施工。

四、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强化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对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病毒肺炎相关表现的患者,及时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并实施闭环管理。预检分诊人员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严格执行查验健康码、体温监测和流行病学史调查要求。零售药店销售(含网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4类药品时应严格实名登记。

五、中高风险地区入(返)银人员和“健康码”为红、黄码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村(社区)报备,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对瞒报、谎报、迟报,或者阻碍防控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市民出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坚持勤洗手、多通风、分餐制、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习惯。倡导快递、外卖无接触式配送。如有头痛发热、咳嗽乏力、嗅(味)觉减退和腹泻等异常症状,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并前往设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途中尽量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以上群体性活动、公共场所营业恢复时间暂定至本次疫情处置结束,具体时间按照自治区防控最新要求执行。




                            银川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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