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将丰登镇联丰村部分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据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银川市丰登片区中心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现将土地征收启动通告如下:
一、征地的位置、范围和面积
本次征地位置位于规划康养路以南、丰登镇政府西侧规划路以西、哈尔滨路北侧规划路以北、幼儿园二期用地以东,征地面积约29.89亩。
二、征地的规划用途
本次征收土地用于银川市丰登片区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可以依法实施。
三、拟征收实施部门
本次征收,由银川市金凤区土地整理中心(原金凤区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金凤区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进入征地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告知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通告。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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