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食品药品监管 > 监管检查结果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公示(第13期)
时间:2024-10-14 来源:
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赛旺检验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对银川市金凤区鲜蔬惠蔬菜店销售的黄豆芽进行抽样检验检测。经抽样检验,黄豆芽中所检项目铅(以Pb计)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本局对该单位抽检不合格黄豆芽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本局对当事人开展执法检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和食品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和食品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银市监当罚〔2024〕10216009号。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