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金法办发〔2020〕2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市属各派出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升基层人员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水平,经金凤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研究,决定举办2020年金凤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此次培训由金凤区司法局统一组织,课程分为九个主题,由金凤区政府法律顾问分别围绕行政处罚实务、行政程序之送达程序、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应对及审查、行政合同审查及与民事合同的差异、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关系处理,信访工作与民事、行政诉讼的关系处理,政府采购(买卖、服务)合同审查、建设工程类合同审查等各部门(单位)在依法行政及行政执法工作中遇到的法律实务问题为内容作主题授课。(具体课程安排见附件1)
二、培训地点和时间
培训地点:金凤区司法局5楼会议室(尹家渠南街政府5号办公楼)。
培训时间:自6月24日第一次开班起,利用之后四个周五下午半天进行授课。(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三、培训要求
1.请各部门(单位)根据培训计划,结合实际,合理选派相关业务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培训,并于6月19日12:00前将各项课程参与人员名单及人数(见附件2)电子版报送至法制办邮箱(jfqfzb@163.com)。
2.本次专题培训做为提升基层干部依法治理能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实务性强,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按照课程安排,按时参与培训,并做好信息采集、资料留档工作,共同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培训。
附件1:课程安排
2:培训报名表
中共银川市金凤区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课程安排
序号 |
培训时间 |
课程内容 |
主讲人 |
培训对象 |
1 |
2020年6月24日(周三)下午14:00 |
行政处罚实务 |
张烨 |
各镇、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局全部人员,以及其他保留并继续行使行政处罚职权的各单位,土地整理中心的主管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
2 |
行政程序之送达程序 |
李朝辉 |
各镇、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局全部人员,以及其他保留并继续行使行政处罚职权的各单位,土地整理中心的主管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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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20年7月3日(周五)下午14:00 |
政府信息公开 |
郭俊铭 |
政府政务公开办的全部人员,各镇、街道办事处,各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
4 |
行政复议应对及审查 |
哈如 |
金凤区司法局,金凤区综合执法局,金凤区行政审批局,以及其他保留并继续行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职权的各局、各镇、街道办事处的主管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各局、街道办、镇、土地整理中心负责行政事务主管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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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20年7月10日(周五)下午14:00 |
行政合同审查及与民事合同的差异 |
丁立军 |
各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主管负责人及日常负责对外合同草拟、签订的工作人员 |
6 |
2020年7月17日(周五)下午14:00 |
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关系处理 |
张华伟 |
各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负责人事的主管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以及各局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如卫生、防疫、公办小学、公办幼儿园等金凤区政府各部门隶属的事业单位,虽然事业单位不是法律顾问服务对象,可以一并涵盖进行培训) |
7 |
信访工作与民事、行政诉讼的关系处理 |
赵兴荣 |
信访局,各镇、街道办事处,及各单位负责信访工作的主管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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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020年7月24日(周五)下午14:00 |
政府采购(买卖、服务)合同审查 |
张婷 |
各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主管负责人及日常负责对外合同草拟、签订的工作人员 |
9 |
建设工程类合同审查 |
李婷 |
建设交通局全体人员,各局,各镇、街道办事处负责项目工程,项目施工的主管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
附件2
培训报名表
参加单位:
序号 |
培训时间 |
课程内容 |
参加人员及人数 |
1 |
2020年6月24日(周三)下午14:00 |
行政处罚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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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行政程序之送达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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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20年7月3日(周五)下午14:00 |
政府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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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行政复议应对及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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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20年7月10日(周五)下午14:00 |
行政合同审查及与民事合同的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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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20年7月17日(周五)下午14:00 |
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关系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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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信访工作与民事、行政诉讼的关系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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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020年7月24日(周五)下午14:00 |
政府采购(买卖、服务)合同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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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建设工程类合同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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