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迎接银川市“七五”普法终期验收准备工作的通知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0-07-07 09:07

银金法办发〔2020〕23号

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直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市属派出机构

根据中共银川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做好“七五”普法终期验收准备工作的通知》,7月至8月,银川市将组成验收组,赴各县(市)区对“七五”普法工作进行验收。验收组主要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有关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并对各县(市)区的机关、单位、学校、企业、行政村、社区的“七五”普法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现就做好迎接银川市“七五”普法终期验收相关事宜做如下通知。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金凤区“七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决议确立的工作目标,认真组织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系统总结经验,大力宣传先进,深入查找不足,有针对性研究采取改进措施,推动“七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决议全面贯彻落实,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重点检查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学习宣传情况,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普法重点内容的学习宣传情况,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以及其他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十进”活动开展情况,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情况,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法律八进”示范点创建情况,以案释法、旁听庭审开展情况,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建设和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具体检查内容见附件1

三、任务分工

(一)全区各单位:522日至29日,金凤区已对辖区25街道及47家单位“七五”普法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并下发通报,各单位结合通报及“银川市“七五”普法终期验收指导标准”(附件一)对本单位“七五”普法工作档案进行再检查再梳理再完善。同时,将开展旁听庭审活动相关档案资料纸质版于717日前报送至金凤区司法局305室,电子版发送至jfqpfb@163.com

(二)相关单位责任分工

涉及相关单位需报送的资料,请于717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金凤区司法局305室,电子版发送至jfqpfb@163.com

党办、政办2019党政主要领导重视,专题研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批示、会议通知、会议纪要等文件材料;2019-2020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政综合绩效考核体系并组织实施,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指标相关文件材料;2019-2020政府常务会议前学法、重大决策前先行学法等相关档案资料

人大办:落实宪法宣誓相关工作档案

政协办:2019-2020对“七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督促检查相关工作档案。

组织部: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把宪法法律、党章党规党纪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考核机制,把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年度考评和晋升考核的重要内容等相关资料

宣传部: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等;将普法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建考核及组织情况相关档案资料。

政法委:将普法工作落实情况作为综治考核的重要依据或内容等相关资料。

区直机关工委: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把宪法法律、党章党规党纪列入机关党组学习内容等相关资料。

教育局:负责督导检查辖区各中小学“七五”普法工作落实情况,掌握各学校“七五”普法工作推进情况,并于710日前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报送3所“七五”普法工作开展较好的学校同时,提供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颁布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各级各类学校按要求落实大纲规定的法治教育计划,把法治教育的内容有机统一于教学课程设计,利用第二课堂开展法治教育,普通中小学100%配齐兼职法治副校长(辅导员)等相关资料。

法院、检察院已公开发布的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等相关材料。

区直各执法单位:在执法和服务管理过程中开展以案释法等相关材料。

各镇(街道):1负责做好辖区村(社区)“七五”普法档案的检查验收,并于710前上报1个“七五”工作及各方面条件整体较好的村(社区),届时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将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踩点。(2)负责做好辖区“法律进企业”工作落实较好的企业的摸排工作,于710日前上报1个企业,以备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实地踩点。

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立查立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做好再梳理再查漏再补缺的工作,确保能以良好的工作业绩迎接上级对金凤区“七五”普法工作的考核验收。

(二)明确任务,及时报送。相关单位要根据任务分工,及时梳理完善本单位相关档案,将纸质版于规定日期报送至司法局305室,纸质材料将不返还给各单位

(三)勇于创新,加强宣传。要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社会影响力和覆盖面,积极探索创新普法宣传模式和提高运用各类宣传媒介能力,树立先进,宣传典型,在全社会进一步掀起全民学法热潮。



附件:银川市“七五”普法终期验收指导标准



中共银川市金凤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077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银川市七五普法终期验收指导标准


根据《中共银川市委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七五”普法实施意见》)和银川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现就本市“七五”普法总结检查验收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标准:

一、基础工作扎实

(一)领导体制完善

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党委、政府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人大常委会作出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决议,加强监督检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目标管理。各部门各行业建立健全工作领导体制,制定并下发本部门本行业普法规划,普法工作纳入部门行业年度工作议程。“七五”普法启动及时有力,组织实施工作进展顺利。

(二)工作机制健全

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工作制度健全,成员单位职责明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和办公设施得到有效保障。认真做好本地区、本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组织调动各部门、各行业、社会各类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分类指导基层工作。

(三)工作保障有力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本部门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专职队伍建设和培训,建立普法志愿者队伍、普法讲师团队伍,定期开展法治宣讲活动。配备必要的法治宣传教育器材和设备。

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活跃

(四)全面依法治国重大理论和实践经验宣传持久深入

持续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和重大成果。

(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法治宣传教育成效显著

坚持围绕党和国家的重大部署、重大任务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广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国家基本法律和地方性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党内法规,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组织开展有声势、有效果“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积极作用。

(六)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有力

认真贯彻落实银川市《关于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建立完善领导干部、青少年、村民和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并认真落实。结合各普法重点对象实际,加强分类指导,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用法活动。结合各区、各部门实际,确定本区、本部门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对象,组织开展学法用法活动。每年组织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不少于1次。

(七)“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到位

贯彻落实银川市《关于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把普法工作纳入本系统、本单位法治建设总体布局,建立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制度,坚持系统内全员法治教育和社会面普法宣传并重,在立法、执法、司法、管理、服务各环节融入普法教育,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建立和完善本部门“以案释法”案例库,定期发布典型案例,推动“以案释法”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八)重大节点法治宣传教育集中举办

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的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利用专项法律的颁布实施日或者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法治宣传教育能级提升

(九)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蓬勃开展

因地制宜建立各种类型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阵地,充分利用政府机关、社会服务机构的窗口单位和窗口岗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咨询讲座、演出展示等法治文化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创新形式打造法治文化品牌,广泛开展参与性、互动性强的比赛、创作、表演、评论等法治文化活动,增强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十)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深化

发挥法治创建的示范带头作用,深化基层组织、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引导基层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扎实开展机关、企业、学校、社会团体等各类法治创建活动。

(十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升级

大力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行动,在内容推广、互动服务、效果评估等环节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力度,着力增强普法活动的辐射力。各国家机关在本部门、本单位的官方网站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阵地,开设法治宣传专栏,结合执法司法实践有针对性地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每周更新专栏内容。针对网络热点法治事件和社会关切的法治问题,及时组织执法司法人员和专家学者进行权威法律解读,正确引导法治舆论。

(十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进一步强化

积极落实各类媒体公益普法责任,进一步提升现有法治节目(栏目)品牌影响力,抓住典型案例开展普法教育,推动法治正能量广泛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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