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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金凤区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发布日期:2021-08-04 18:00

银金党办发〔2021〕60 号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直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管委会,阅海集团,市属各派出机构:

    《金凤区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银川市金凤区党委办公室

            银川市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凤区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21〕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以素质教育为主体,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推动基础教育公平而有质量的发展。立足金凤区情,抢抓发展机遇,补齐发展短板,推动示范引领,持续推进基础教育现代化,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发展目标

2025年,全面建成自治区教育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水平显著提高,适应德智体美劳育人要求的学生全面发展体系建立健全,人民满意的教育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教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普惠性幼儿园占比达到90%,公办园占比超过55%2022年通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达标县国家评估认定。2025年,小学六年巩固率达到117%,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10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5%,2025年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评估认定。

——立德树人成效显著增强。坚持以人为本,更加注重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构建方向正确、内容完善、学段衔接、载体丰富、常态开展的德育工作体系,推动课程设置、教学评价体系更加完善。学生的理想信念、爱国主义情怀、品德修养、知识见识、奋斗精神、综合素质得到显著增强,学生审美水平、人文素养和劳动意识全面提高,体质健康优良率达到50%以上。

——教师专业素养快速提高。“四有”好师为根本遵循,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师德高尚、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素质优良、配置科学、管理高效的教师队伍。争取到2025年培养100名各级名师、100名教学能手、200名模范班主任、500名各级骨干教师、10名领航书记校(园)长。

——教育保障机制更加健全。“三个优先”和财政性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依法落实到位,中小学教职工按标准配齐配足,保障更加有力。

、重点工作任务

(一)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扩面提升

1.推进幼儿园布局和资源优化调整。根据城市发展空间定位和人口变化趋势,按照幼儿园入学就近就便的原则,采取超前规划、提前布局、优先建设“三步走”战略,逐步形成“优先保障、学位等人”的学前教育发展新局面“十四五”期间,规划新增公办幼儿园点位10个,新增班级126个、新增学位3780个辖区企业配套建设移交幼儿园25所,新增班级296个、新增学位8880个“十四五”末,根据金凤区人口增量,合理科学布局增加教育资源,以就近、优质、多元为原则,满足辖区老百姓学前教育学位供给需求。巩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成果,持续加大公办园建设力度,扶持发展普惠性民办园,建立以普惠性为主体、以公办为骨干的学前教育资源体系,完善幼儿园监管体系,持续清理整治无证园和学前教育小学化问题。(牵头部门:教育局  责任部门: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2.推动义务教育学校达标扩容。统筹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与能力提升计划等项目,扩充教育资源,“十四五”期间,计划新建19所学校,增加24135个学位主要满足新建小区、新增人口的就学需求。金凤区2020年底小学教学班602个、学生29620人,平均班额49人;初中教学班79个、学生3777人,平均班额48人。为实现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按照现行小学45人、初中50人标准班额,还需逐步消化目前平均班额超出标准班额外人数。按照标准班额核算,金凤区小学应有学位27090个,实际在校生29620人,目前增加2530个学位消解现有大班额(“十四五”期间新增人口数不包含在内),逐步实现中小学标准班额办学化解2000人以上大校额持续改善办学条件,建立信息化、实验仪器、图书、劳动教育器材等装备的管理监测、有效使用和补充更新机制。(牵头部门:教育局  责任部门: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3.推进特殊教育延伸严格落实残疾儿童入学、救助政策,确保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5% 以上,对接受5名以上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学校设立专门资源教室,鼓励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支持各中小学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新建学校无障碍设施符合标准。(牵头部门:教育局  责任部门:残联、财政局)

4.推进特色学校建设。大力推动学校特色化办学、个性化育人。各校根据自身规划定位,结合实际培育一批在德育、科技、艺术、体育、课程改革和学校文化等方面的特色项目,形成学校特色“名片”。按照“一校一品”或“一校多品”的要求,打造一批办学特色鲜明、育人模式创新的基础教育特色幼儿园和学校。(牵头部门:教育局  责任部门:各中小学、幼儿园

5.深化集团化办学体制改革。充分利用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优质教育资源扩充教育集团数量,拓展教育集团覆盖面。通过集团化办学,实现中小幼办学水平提升、教育质量提高、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目标。注重优质学校文化在集团内部的培植和发展,大力塑造教育集团文化品牌。建立集团化办学考核机制和考核办法,制定区内教育集团章程和集团校内部人事、财务、教师聘任以及轮岗交流的制度和办法。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和现代信息化测量工具,每年对教育集团进行考核,形成阶段性评估考核报告,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集团的奖惩依据,切实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质量。(牵头部门:教育局  责任部门:各中小学、幼儿园)

(二)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培养体系

6.突出德育针对性和实效性。构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中小幼一体的德育体系,健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体制机制。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三进”工作。强化少先队工作政治属性,持续加强政治启蒙,打造“红领巾学党史”主题课程,强化学科德育,抓实课程思政,注重主题教育,用好教育云平台优秀思政教学资源,分学段组织教师打造在线精品思政课,推动英雄模范人物进校园讲思政课。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培育自治区德育示范学校10所。打造社会实践大课堂,充分发挥爱国主义、优秀传统文化等各类教育基地作用。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育人作用,树立身边榜样,每年在中小学生中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青团员和少先队员。深化“日行一善”德育特色品牌,进一步提档升级。培育自治区德育示范校10所,总结推广一批优秀德育工作案例。(牵头部门:教育局  责任部门:宣传部、团委、各中小学、幼儿园)

7.全面提升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水平。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理念,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实施中小幼美育提升行动,着力聚焦艺术浸润、传承文化、厚植人文。强化美育教会勤练常展,实施学校美教师配备和场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建设中小学高水平艺术团队5 个,使每名学生掌握1-2项艺术技能。开齐开足体育艺术课程,推进“体育艺术2+1” (保证每名学生至少掌握2项运动技能、1项艺术技能)工程,每年举办区内运动会,开展艺术展演活动,举办区、校(园)二级联动的体育艺术品牌项目展示活动,逐步扩大足球、乒乓球、跳绳、田径等联赛的学生参与面,重点打造20项学校体育艺术活动品牌项目,在广泛普及的基础上创建3—5项在自治区比较突出的体艺品牌项目。加强学生生活实践、劳动技术和职业体验教育着力培养学生劳动意识、劳动习惯和奋斗精神,优化劳动教育课程体系。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程,每周不少于1课时,每学年设立劳动教育周,坚持学生值日制度。充分用好现有教育资源和社会资源,加强劳动实践等基地(营地)建设,到2025年,每所学校、幼儿园有相对固定的劳动教育场所,打造劳动教育示范校10所,至少建设2个金凤区劳动实践基地(营地)。(牵头部门:教育局  责任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卫生健康局、科协、各中小学、幼儿园)

8.加强健康教育。加强中小学公共卫生和心理健康教育,落实学校心理咨询室标准化建设,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并开设心理健康课程,在改善教师心理健康状况的同时提高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的能力,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推进金凤区心理健康服务试点工作,探索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团队,完善心理危机干预和转介机制,让专业教师专业团队服务师生,提升心理健康教育质效。逐步推进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建设,到2025年,建成10个心理健康教育示范点。健全学生视力健康综合干预体系有效预防和控制学生近视保障学生充足睡眠时间。(牵头部门:教育局  责任部门:卫生健康局、各中小学、幼儿园)

(三)深化关键领域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9.规范教学管理。建立规范办学行为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指导学校、幼儿园认真制定教学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加强教学过程管理,严格落实教师超周备课、提前候课、信息技术应用与学科融合、数字资源应用、听课学习、作业布置与批阅等教学常规管理,提升教师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质量。加强校外培训、研学实践、竞赛活动等综合治理和日常监管。建立面向中小学校开展各类活动的统筹协调机制和检查评比清单制度,严格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加强课后服务管理和服务水平,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2194号)文件要求,2021年秋季开学后实现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并努力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学生学习和成长需求,积极开发设置多种课后服务项目。(牵头部门:教育局  责任部门:各中小学、幼儿园)

10.深化课程教学改革。以学生发展为本改进教学方式和学习方法,实施以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性学习为主要的学习方式和以课堂质疑为特征的课堂教学改革。变革教学组织形式,创新教学手段,学校、教研室要在教师的备课环节上下功夫研究探索,提高教师备课的“真功”和“硬功”。教育局要开展调研课摸底、推门课检查、优质课评选、竞赛课展示、示范课推广,大面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总结推广金凤三小的“说学教育”。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开展教学,优化作业设计,统筹调控作业数量和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课后作业,严禁布置惩罚性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依据国家制定的县域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标准,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质量监测,定期发布监测报告,实现县域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全覆盖。建立创新素养教育评价体系,深化区域、学校、 教师、学生、学科创新素养评价改革。(牵头部门:教育局  责任部门:各中小学、幼儿园)

11.加强学科建设。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国家课程教材选用使用规定,加强课程教材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教材选用和宁夏课程教材目录,严禁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聚焦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定期组织教师集中学习学科《课程标准》、相互学习个人空间建设、网上观课议课、课后反思等学习交流活动,强化教师学科理论与专业素养。加强学科教研组集体备课活动,落实每周集体备课制,从教学设计思路、方法、教学组织策略研究等全面提升学科教师备课能力。经常性开展学科教师教学设计比赛、课堂教学比赛、说课比赛、教学技能比赛、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展示等活动,遴选和推广优秀教学方式、教学模式、教学案例。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小学一年级要设置幼小衔接过渡性课程。(牵头部门:教育局  责任部门:各中小学、幼儿园)

12.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全面清理与教育评价改革政策相悖和不相符的制度文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符合国家教育评价总体改革要求。全面清理与教育评价改革政策相悖和不相符的制度文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符合国家教育评价总体改革要求。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标准,制定中小学改革教师评价制度,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评优奖励的首要要求,突出教育教学实绩考察。创新评价工具,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支撑教育评价改革。将教育评价改革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加强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将教育评价改革政策向家长、社会层面延伸,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评价改革合力。(牵头部门:教育局  责任部门:宣传部、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教育督导室、各中小学、幼儿园)

(四)加快智慧教育建设

13.深化“互联网+教育”成果应用。推动基于人工智能、大数据、5G网络区块链背景下的个性化学习,精细化管理和智能化服务。加快宽带网络校校通的提速升级,加强智慧校园建设。全面普及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三个课堂”的应用,加强在线互动课堂的应用。建立教师使用资源、上传课程、在线互动、应用研究的考核奖励机制,加强优质教育资源班班通的常态应用,推广使用数字教材。全面推进教师使用网络学习空间,有效获取优质资源,及时上传精品课程,开展线上师生互动,形成课内与课外,现实与虚拟,线上与线下有机融合的泛在学习模式。(牵头部门:教育局  责任部门:财政局、科技局、各中小学、幼儿园)

(五)推动教育人才高地建设

14.发挥教科研引领作用。健全教研员准入退出、交流轮岗、考核评价和奖励惩处机制,遴选学养深厚、理念先进、能力突出的教师担任专兼职教研员,专职教研员实行任期制管理,每6年考核评聘一次建立教研室教研目标包校(或片区、教育集团)包园和教研员包学科、包教师、包质量制度。采用网络教研、综合教研、主题教研及教学展示、现场指导课题研究等方式强化区域、城乡联动教研,加强校本教研。教研员每学年线上线下开展讲座、示范课、公开课等不少于6节,听课评课说课等活动不少于80节次。完善教育成果奖励机制,遴选推广优秀教学模式,教学案例和精品示范课,培育自治区、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牵头部门:教育局  责任部门:各中小学、幼儿园)

15.实施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完善《金凤区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办法,对教师进行统筹管理和均衡配置,按照“三定一聘”,即定工作岗位、定工作量、定工作职责,全员竞聘,实现“区管集团聘学校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化,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通过教师的有序流动,进一步激发办学活力。协调解决集团化办学人员流动与现行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机制间衔接不畅的问题。研究出台引进、培育优秀校长、优秀教师的政策,设立集团化办学学校融合经费,落实集团化办学总校校长基金政策,使“区管校聘”、集团化办学在政策上得到保障、人才上得到支撑。(牵头部门:教育局  责任部门: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中小学、幼儿园)

16.促进教师队伍专业素质发展。以培养“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为目标,以提升教师专业素养为核心,以加强教师发展体系建设为抓手,以教育教学活动为载体,本着“整体规划,分类实施,突出重点,协同推进”的原则,推动教师专业发展。深入实施“名师名校名校长”培育工程,充分发挥名师工作室、名班主任工作室的孵化带动作用,培养造就一批教育工作中的“领头雁”。实施“师德筑基”、“教坛书香”、“专业提升”、“科研助力”四项活动。制定《金凤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推动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建立师德模范宣传表彰制度,树立师德正面典型,定期开展金凤区教书育人楷模、师德标兵、最美金凤教师评选表彰活动。建立教师入职宣誓制度。落实好国培、区培计划,统筹安排好本级培训,实施全员培训,突出骨干教师、班主任、青年教师的培训,强化教学基本功训练,不断提高教师课堂教学、作业与试题设计、实验操作、家庭教育指导和信息技术应用等能力。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实现教师信息技术素养测评100%达标。继续实施集团校内跟岗实践培训,加快提升教师专业素养。与华东师大、北师大、首师大、华南师大、宁夏大学、宁夏幼儿师范专科学院建立中小学校长(园长)、名师、骨干教师研修机制,成立基础教育研究学院和学前教育研究学院,全面加强中小学学前教育教师培养与培训,整体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每年选派100名中小学校长(园长)和中层干部、200名名师和优秀骨干教师、模范班主任外出研修培训。遴选教育管理后备干部到区内外名校挂职培训。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牵头部门:教育局  责任部门:宣传部、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中小学、幼儿园)

17.提高卓越教师培育与教育人才引进。加强“赛上名师”“凤城名师”等高水平教师培养力度,发挥各级“名师工作室”与卓越教师、教育专家引领作用,完善“师徒制”传帮带机制,支持更多教师进入自治区各类高层次人才队伍。财政每年拿出150万用于优秀骨干教师专项培训(其中幼儿园100万元),每年利用假期组织优秀教师外出研学,完善校、金凤区、银川市、自治区逐级培养、相互衔接的骨干教师培养体系;实施三年任期考核机制,形成能进能出的总量控制优胜劣汰考核机制。建立骨干教师、名师奖励机制,金凤区级、银川市级、自治区级、国家级城市骨干教师人均每月分别奖励200元300元、400元、600元;金凤区级、银川市级、自治区级、国家级农村骨干教师每人每月分别奖励300元400元、500元、800元;每年按10个月计,每学年根据考核结果发放;金凤区城乡名师每人每月分别奖励300元,400元,每年按10个月计建立名师工作室专项经费支持机制,每年给予8000元专项工作经费,其中30%用于奖励工作室主持人。重视优秀教师引进与培育,落实自治区《关于实施人才强区工程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精神,积极引进“两高”教师,即高学历(博士、硕士)、高水平(特级教师、地市级名师)金凤区分别一次性给予8万元5万元补助。建立导师制,以协议形式聘请区内外教育专家、名师,培养金凤区教育优秀人才。(牵头部门:教育局  责任部门: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中小学、幼儿园)

18.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在满足当前发展需求、主动适应教育现代化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充分考虑金凤区生源急剧增加的现实需求基础上,创新和规范中小学教师编制配备,不断优化中小学教师资源配置实行教师编制动态管理,以配齐学科教师为重点,积极协调自治区、银川市编制、人社部门,按学生增长情况配备教师数量同时加大音体美科等紧缺学科教师招聘数量,健全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探索教师编制配备与政府购买服务相结合的办法,解决教师不足问题。(牵头部门:教育局  责任部门: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中小学、幼儿园)

19.落实教师待遇保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增加中小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完善绩效考核分配办法,落实校长、班主任津贴,寄宿制学校绩效工资。实现教职工(含特岗、临聘教师)餐补全覆盖,按城乡每人每月180元、330元的标准,每年按10个月计发。实现教职工(含特岗、临聘教师)交通补贴全覆盖,按距离远近划分为两类,每月补贴300——600元,每年按10个月计发。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移民地区(良田镇全域、丰登镇润丰村、和丰村)教师工资上浮一档,幼儿园聘用制教职工按照工资总额10%上浮。落实乡镇教师待遇补贴政策。(牵头部门:教育局  责任部门: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中小学、幼儿园)

(六)全面推进校园治理

20.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推进依法治园治校,大力推进中小学校章程建设,完善决策执行与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形成健全、规范、统一的学校制度体系。完善学校家长委员会制度,充分发挥教代会、家长委员会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利用QQ、微信等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畅通的家校沟通渠道,推动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坚持依法督导,健全督导反馈、问责、奖惩制度。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重点加强在课程计划执行、在校时间、招生入学、补课、教材教辅征订等方面的管理,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牵头部门:教育局  责任部门:政府教育督导室、各中小学、幼儿园)  

21.推进家校协同共育。加强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为家长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做好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学校、幼儿园主导作用,通过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家访等途径密切家校联系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给孩子上好“人生第一课”,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避免盲目攀比,防止增加孩子过重课外负担(牵头部门:教育局  责任部门:宣传部、妇联、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各中小学、幼儿园)

22.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加大学校安全教育力度,着力提高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将安全教育、疫情防控与法治教育有机融合,创新安全教育新方法、新途径。将安全教育、疫情防控延伸到家庭和社会,形成共育、共防、共控的良好局面。完善校园治理体系,提高校园治理能力,强化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制度防等安全防范建设,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牵头部门:教育局  责任部门:宣传部、政法委、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各镇街道、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分局、交警大队、二大队、各中小学、幼儿园)

23.完善教师减负机制。严格落实教师减负事项措施,从严控制面向学校、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和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落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保障教师依法实施教育惩戒。(牵头部门:教育局  责任部门:各中小学、幼儿园)

24.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健全完善监督管理机制,落实《自治区民办教育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和《银川市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办法(暂行)》,与监管银行合作进行资金监管,规范整治学科类培训、虚假广告、合同欺诈等违规行为,严查超国家课程标准和超规定时间培训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牵头部门:教育局  责任部门:宣传部、政法委、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各镇街道)、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分局)

(七)全面保障教育公平

25.推进教育优质公平。坚持以人为本,关注社会各个群体的发展需求。探索青少年教育的有效途径,培养创新人才。科学合理安排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结合实际,完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制度,保证随迁子女在流入地享受和当地居民同样的入学政策,确保学生可以公平享受教育资源。做好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提高残疾儿童入学比例,保障适龄残疾儿童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加强教育“扶贫济智”力度,建立和完善覆盖各教育阶段、覆盖所有学校、覆盖全部困难家庭的学生资助体系,确保每一个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牵头部门:教育局  责任部门:残联、财政局、各中小学、幼儿园

四、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切实把办好基础教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落实政府管理责任。选优配强教育部门领导干部,党委和政府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基础教育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相关职责,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开展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

(二)提升经费保障水平。坚持把基础教育投入作为民生保障的重中之重,逐步提高基础教育财政保障水平。进一步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加大对基础建设、教师队伍、教育教学、综合实践、教育信息化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健全完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或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支持配合银川市进一步完善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强化绩效管理,建立普惠性幼儿园学费(保教费)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机制。

(三)强化督导考核。定期开展督导评估,注重教育督导和评价监测结果的运用,将评估结果作为学校的奖励依据,对履责到位、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依规严肃问责。

(四)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持续开展“清风校园”活动,坚决治理校外违规培训和竞赛行为,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科学教育观、基础教育特色亮点工作以及教育教学改革典型经验,引导动员广大群众支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大力营造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更好地发挥基础教育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中的奠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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