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金党办发〔2021〕59号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直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管委会,阅海集团,市属各派出机构:
《金凤区关于加快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银川市金凤区党委办公室
银川市金凤区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凤区关于加快推进学前教育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办好新时代学前教育,更好实现“幼有所育”的目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20〕21号)和《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8〕21号)文件精神,明确金凤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前进方向和重大举措,全面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辖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党的领导、政府主导、改革创新、规范管理原则,遵循学前教育规律,把握正确发展方向,紧紧围绕“金凤教育,人人向往”总体目标,持续完善幼儿园布局规划和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上好园”的美好期盼,为打造金凤教育品牌夯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成功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100%以上,公办幼儿园招生学位占比达到55%以上,持续巩固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超过85%以上;等级幼儿园比例达到95%以上,其中银川市二类以上幼儿园比例达到65%以上。
——到2025年,幼儿园专任教师持证率和专科以上学历教师占比均达到100%;等级幼儿园比例达到100%,其中银川市二类以上幼儿园比例达到75%以上。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质量保证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到2035年,高质量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形成完善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各类幼儿园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建成更加普惠、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布局和办园结构
1.以教育布局引领城市格局。主动适应城市发展需要,科学编制《金凤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办)布局专项规划(2021-2025)》,采取超前规划、提前布局、优先建设“三步走”战略,着力构建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核心区建设相适应、布局结构合理的教育设施体系,逐步形成“优先保障、学位等人”的学前教育发展新局面。按照银川市、金凤区学前教育资源整体布局规划,以及金凤区实际人口增减情况,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满足学位供给。“十四五”期间,规划新增政府投资建设公办幼儿园14所,新增班级165个、新增学位4950个;辖区企业配套建设移交幼儿园预计为22所,新增班级296个、新增学位8880个。“十四五”末,根据金凤区人口增量,合理科学布局,增加教育资源,以就近、优质、多元为原则,满足辖区老百姓学前教育学位供给需求。
2.以多元主体丰富资源供给。按照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充分发挥公办园保基本、兜底线、引领方向、平抑收费的主渠道作用。完善《金凤区城镇小区小区配套幼儿园装修移交规范》,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移交使用。严格落实自治区、银川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教师培训、教研指导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并将提供普惠学位数量和办园质量作为奖补和支持的重要依据。引进社会资源,与村、社区等托幼服务结合,多元方式多种形式推动学前教育发展。制定《金凤区公建民营幼儿园管理办法》,规范社会团体、组织和个人对国有产权幼儿园的托管行为。积极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科学合理布局乡村学前教育资源,办好良田、丰登镇镇村幼儿园。落实幼儿园分类管理规定,严格民办幼儿园准入门槛,规范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满足家长差异化服务需求。
3.以集团化办园放大品牌优势。坚持“办好每一所幼儿园、成就每一位教师、幸福每一名孩子”的理念,总结梳理金凤区第一幼儿园、银川一幼、幼师附属幼儿园、宁大南校区幼儿园4个学前教育集团工作经验,出台《金凤区幼儿园集团化办园实施方案(2020—2025年)》,明确集团职责任务和管理边界,完善集团工作制度、管理模式及评价策略,形成规范化、常态化的集团运行机制。构建管理资源共享、优质课程共享、师资培养与流动共享三类平台,形成各集团的共享菜单、工作路径、实施策略。充分发挥集团群体智慧和品牌影响力,以集团的专业力量和先进文化,通过管理共进、课程共建、师资共育、资源共享,促进各幼儿园“和而不同”,最终实现办园水平、保教质量、师资水平、幼儿素质和社会满意度的“五个提升”。制定《金凤区集团化办园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等集团化办园考核评估体系,实行对引领园、分园独立评价和对集团整体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对各集团的运行机制、资源共享、办园成效等方面进行捆绑考评,考核结果纳入对各幼儿园年终考核。每三年对集团各园办园水平进行集中考核,经考核认定为“成熟园”后可脱离集团总园独立发展,特别优秀的可以确定为总园托管其他幼儿园。对于集团整体发展缓慢,参与不力的成员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或责令其退出。到2021年教育集团中的所有公办幼儿园完成发展规划制定、章程建设;到2022年教育集团中所有民办幼儿园完成发展规划制定、章程建设,实现规划、章程全覆盖。到2025年,构建并完善优质带动薄弱、城区带动农村、公办带动民办的全覆盖集团化办园格局,构建一批具有规模优势及品牌影响的现代化、个性化一流教育集团。
(二)理顺管理体制
4.建立定期协商制度。成立金凤区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按照“政府主导、分级管理、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原则,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形成教育、编办、发改、财政、人社、卫健、自然资源、住建等多部门推动学前教育联动发展协商机制,共同破解学前教育发展难题和痛点,重点研究解决学前教育发展存在的资金、项目、师资等突出问题。按照职责分工和社区治理要求,厘清教育局与镇、街道教育权责,将幼儿园纳入社区治理网格,完善镇、街道管理指导辖区幼儿园制度,积极参与、支持办好本辖区各类幼儿园,规范辖区幼儿园的办园行为。实施起始年龄段儿童入园“网上办”“掌上办”,在公办幼儿园布局到位的乡镇(街道),逐步探索实施普惠性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制度。
(三)健全经费投入长效机制
5.优化经费投入结构。逐年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和支持水平,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出台《金凤区学前教育经费保障办法》,明确学前教育经费来源、适用范围、拨付标准以及监管、责任追究方式方法,积极争取自治区、银川市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合理统筹公办园保教费和本级财政预算。用于落实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扩大普惠性资源,补充配备教职工、提高教师待遇、师资培训、改善办园条件、落实幼儿资助制度、强化幼儿园三防建设、配套幼儿园治理和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达标县创建等。建立完善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确保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300元,保障每年上缴保教费全额返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经费补贴严格执行《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银政办发〔2018〕21号)文件要求,补贴总额由银川市、金凤区按照1:1比例进行分担。学前教育经费拨款人数以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际在园人数为准。对在园幼儿不足100人的农村幼儿园,每年按照100人补助,保证幼儿园的基本运转需要。积极配合银川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并建立三年一轮的动态调整机制。
(四)加快学前教育队伍建设
6.健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长效机制。规范事业编制幼儿教师调配工作,逐步扩大公办园事业编制幼儿教师比例,确保每所公办园至少有1名在职在编人员。探索教师编制配备与政府购买服务相结合的办法,解决幼儿教师不足问题。按照师(职)生比1:7的比例核定各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控制数,落实每班“两教一保”人员的配备标准,按规定配备卫生保健人员和保育员。落实教师资格准入与定期注册制度,严格执行幼儿园园长、教师专业标准,严把入口关。园长及专任教师专业认证资格达到100%,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上岗证的教师,要限期取得任职资格,或逐步解聘,提高幼儿园园长教师持证上岗率。
7.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地位和待遇。根据经济发展状况、物价水平,适时修订《金凤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师管理办法》,逐步提高幼儿园教师待遇,幼儿园聘用制教职工人均年收入不低于5万元,逐步实现编内编外教师同工同酬。稳定和优化幼儿园教师队伍,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五险一金”列入年检、分类定级以及评优评先依据,引导和监督各类幼儿园依法保障聘用教师在继续教育、职称评审、待遇保障、评优评先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8.促进教师专业素质发展。实施学前教育教职工队伍建设专项规划,健全继续教育培训体系,加大学前教育名优教师培养力度,按照公办园教职工每人每年不少于500元的标准将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依托宁夏幼儿师范专科学院建设金凤区学前教育培训基地,采取集中培训、园本研修和自训自练相结合的方式,推行幼儿园园长、管理人员、教师、保育员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做到新入职幼儿园教师、保育员岗前培训全覆盖,幼儿园园长每年轮训一遍,管理人员、教师、保育员每两年轮训一遍。强化专业学习和跟岗实践,增强教师学习研究意识,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逐步成为学习型、研究型教师。
9.实施学前教育人才培养机制。实施人才“星空计划”,持续加大优秀教师和业务骨干的引进力度,在编教师凡进必考。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标准,适当提高高级职称比例。依托银川一幼、幼专附属幼儿园师资资源,以协议形式聘请区内外教育专家、名师,组建金凤区学前教育导师库,实行导师制,设立名师工作室,完善“师徒制”传帮带机制,发挥各级“名师工作室”和导师引领作用,加强金凤区学前“塞上名师”“凤城名师”等培养力度。建立“名师工作室”专项经费50万元,每年进行考核,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幼儿园园长、教师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奖励。力争到2025年底,建立区域内学前教育“名师工作室”10个,培养认定自治区级骨干教师20名,银川市级骨干教师30名,金凤区级骨干教师50名。
10.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推动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实行“师德负面清单”“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将师德师风情况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职称评聘、评优选先的重要内容,强化师德教育、监察监督、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奖罚措施兑现,全面提升幼儿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建立学前教育师德模范宣传表彰制度,树立师德正面典型,对违反职业行为规范、影响恶劣的实行“一票否决”,严肃处理。建立幼儿教师心理健康监测工作机制,积极做好教师心理疏导工作。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幼儿教师队伍。
(五)加快学前教育保教体系建设
11.提高保育保教质量。对照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达标县验收标准,统筹利用各种资源,支持幼儿园合理改善园舍条件,配备玩教具和幼儿图书等。引导幼儿园充分利用金凤区自然和文化资源,合理布局空间设施,为幼儿提供有利于激发学习探索、安全、丰富、适宜的游戏材料和玩教具,防止盲目攀比,不切实际。注重保教结合,幼儿园要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树立科学保教理念,建立良好师幼关系;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生活、学习、行为习惯和自我保护能力;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积极推进创新素养教育,保护幼儿的好奇心和学习兴趣,使幼儿快乐健康成长。加强幼儿园保育教育资源监管,不得使用未经自治区学前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审核的课程教学类资源。以等级幼儿园建设为抓手,继续深化公民办幼儿园、城乡幼儿园结对帮扶工作,对民办、农村幼儿园要加强日常保教规范和质量导向,重点增加一类园、二类园数量,全面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
12.发挥教科研指导作用。提升学前教育教科研水平,健全金凤区、幼教集团、幼儿园教研体系和教研指导网络,加强园本教研、区域教研,及时解决幼儿园教师在教育实践过程中的困惑和问题;配齐金凤区学前教育专兼职教研员,落实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实现各级各类幼儿园教研指导全覆盖,使每个幼儿园都能找到具体负责的教研员;发挥辖区自治区示范园辐射带头作用,通过科学保教示范、教研拉手互助、指导咨询服务等方式,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幼儿园进行教研指导;重点加强农村村级幼儿园和基础薄弱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专业引领和实践指导,做到学前教育教科研层层有人抓、园园有人管、优质传帮带、薄弱重点扶,以研促教,不断提高幼儿园教科研水平。
13.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格落实相关部门(单位)对幼儿园安全保卫的监管责任,加强对幼儿园教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资质的动态监管,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前教育工作岗位。规范专职保安员配备和物防设施建设,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提升人防、物防、技防能力。幼儿园所在的街道(乡镇)、城乡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共同做好幼儿园安全监管工作。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落实园长安全主体责任,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和事故预防演练。根据幼儿数量按规定设置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建立晨午检记录、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传染病疫情报告等制度,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建立健全门房、房屋、设备、消防、交通、食品、药物、幼儿接送交接、活动组织、幼儿就寝值班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建立安全责任制和应急预案,保障饮食、饮水卫生安全。强化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提升幼儿感知、体悟、躲避危险和伤害的能力,提高家长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六)强化学前教育日常监管
14.严格规范办园行为。加强幼儿园办园规范的督导检查,坚决遏制幼儿园“超班级”办园、“超班额”办班。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行动,小学起始年级必须按国家课程标准坚持零起点教学,全面整治校外培训机构违规举办“幼小衔接班”,坚决克服和纠正“小学化”倾向。督促民办幼儿园依法建立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制度,设置会计账簿,每年依规向金凤区教育、民政部门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幼儿园收入主要用于幼儿园保教活动、改善办园条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坚决杜绝乱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定期向社会公布非营利性民办园名单及其收费标准、政府扶持措施,采取部门联动、分类整治、标本兼治的方式,按照排查摸底、限期整改、依法取缔、督促检查等工作步骤,坚决查处未经审批擅自举办民办幼儿园的行为,确保到2021年秋季开学全面消除无证园。
(七)加快学前教育信息化发展
15.夯实学前教育信息化建设基础。建立基于“互联网+”的信息统计、园所管理、科研教学、教育资源共享、教师培训、幼儿游戏、体检健康、膳食管理等功能为一体的学前教育大数据平台,实现学前教育管理信息化。大力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配齐配全幼儿园信息化设施设备。到2022年,建设2所自治区级智慧幼儿园试点基地。到2025年,建设5所自治区级智慧幼儿园试点基地。
16.注重学前教育信息化实践应用。充分利用信息平台建立“示范园—乡镇农村幼儿园”之间的远程联网、互动教学,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均衡发展。加强信息技术在幼儿园活动中的广泛应用。运用多媒体技术,优化幼儿园教育活动过程,全面实施活动领域与信息技术的整合,促进教学内容呈现方式、幼儿学习方式、教师教学方式和师幼互动方式的变革。
17.提升教师信息化水平素养。加大教师信息化培训力度,提高教师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各级各类幼儿园要积极构建适合本园实际的信息化培训体系,不断提高教师的信息化理念、信息化操作、信息化应用水平。组织教师到信息化建设完善的幼儿园考察,学习先进经验,邀请专家入园指导。开展幼儿园教师信息化教学展示评比活动。
(八)合力探索家园共育新模式
18.健全家园共育工作机制。指导幼儿园将普及保教知识、指导家庭科学育儿、参与社区共建等措施纳入常规工作,主动邀请家庭、社区参与园务委员会、半日活动、课程建设、亲子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新时代新媒体,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幼儿教育理念,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家园共育新渠道新方法,实现家庭、幼儿园、社区三方共育常态化、制度化、一体化。到2022年,创建金凤区级家园共育示范幼儿园10所。到2025年,创建金凤区级家园共育示范幼儿园50所。
三、保障措施
(一)注重党建引领,加强组织保障。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健全学前教育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建立党组织、联合党组织及配备党员督学或党建指导员,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组织学前教育系统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知党恩、颂党情、跟党走、展风采”系列活动。不断扩充幼儿教师党员队伍,推进“双培双带”工作,唱响主旋律、坚守主阵地、传递正能量、发出好声音,打造幼儿园党建品牌,真正发挥学前教育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二)加强督导考核,落实监督责任。强化教育督导,全面落实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对幼儿园的办园条件、班额情况、教师配备、幼儿园管理、保育教育质量进行全方位督导评估,对履行职责不力的部门和幼儿园强化问责,限期整改。注重教育督导和评价监测结果的运用,建立常态化督导考核工作机制。教育、卫健、市场监管、应急、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加大幼儿园及其周边动态监管力度,全面落实幼儿园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办园行为,净化办园环境。
(三)加大宣传引领,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对金凤区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和质量提升计划的宣传。注重发现优秀案例、先进事迹,开展优秀案例展示和推优评优活动,加大对优秀幼儿园园长、幼儿教师表彰力度。大力宣传幼儿教师先进典型,营造尊师重教、全社会共同关注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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