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建设,按照《银川市综合执法系统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实施方案》文件要求,金凤区综合执法局结合工作实际,梳理任务目标,明确责任,确保承担的工作任务如期保质完成。现将本季度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一)高度重视、积极推进
我局对垃圾分类工作高度重视,召开部署会议,明确责任,定人定岗,同时落实片区主体责任,联合社区、物业,成立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小组,为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提供规范要求和监督指导。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废品回收无证经营、违规设点查处力度,全面取缔无证经营废品回收的违法行为。
(二)定期调度,联动督查
坚持每月调度和督查通报,各综合执法中队负责人不定期开展上路督查、调研。
(三)加强宣传,积极推进
一是利用早点名及学习会议强调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性;二是通过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宣传垃圾分类知识,指导市民进行正确生活垃圾分类,提高市民群众垃圾分类意识,本季度共计发放宣传彩页100余份;三是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多种方式营造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督促干部职工带头做好垃圾分类,及时回收利用可回收物,节约资源,将局内部日常使用的废纸、报纸集中回收,矿泉水瓶进行回收整理,交给垃圾转运站的保洁员。
(四)开展餐厨垃圾专项整治
1.我局结合辖区实际,加大对主要街区、重点区域的餐厨垃圾违法行为进行执法检查,依法查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违法行为,督促其规范化投放、收运、处置生活垃圾,并认真做好餐厨垃圾台账,加强垃圾分类执法工作,大力营造社会关注、市民参与垃圾分类整治氛围,增强环保意识,树立垃圾分类理念。
2.加强对沿街商户餐厨垃圾桶的监督检查,采用网格五步工作法对辖区内餐馆、烧烤KTV等进行执法专项检查,对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垃圾分类标识设置、餐饮垃圾清运、回收处理进行检查。对违规收运餐厨垃圾、餐厨垃圾泄漏遗撒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本季度共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检查8次,检查100余家餐饮、服务行业商户“垃圾分类”情况,入户宣传100余户,清理餐厨垃圾桶外摆659起,暂扣餐厨垃圾桶45个,清理店外乱堆放1569起。
二、积极整治河湖“四乱”突出问题
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确保河湖“清四乱”全覆盖,金凤区综合执法局按照《自治区全面深化河长制加强黄河生态流域保护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文件要求,深入开展河湖整治工作。将辖区内渠道、湖泊、河段全部纳入“清四乱”专项整治范围,制定问题清单,进行清理整治。一是清理“乱占”。对于围垦河湖的,责令限期拆除围堤,恢复原状,有计划地退耕还河、还湖;对于在河湖上非法设置拦河渔具和围坝的、非法挖筑鱼池的,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状。二是清理“乱采”。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非法采砂、取土、淘金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制止,并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三是清理“乱堆”。对在河湖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等行为,责令立即清理,并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四是清理“乱建”。对在河湖管理范围非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状,依法予以处罚。
23年第一季度以来,我局安排各综合执法中队积极配合街道办事处及村级河长、巡河员对辖区典农河、七子莲湖、良田渠、四二干沟“四乱”进行执法检查6次,做好河湖巡查工作,解决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针对当前工作重点,配合河长制办公室对河湖“清四乱”工作常抓不懈,发现问题,及时交办,有效推动河湖“清四乱”工作再上新台阶。本季度共清理河湖垂钓行为10起;驱离元宝湖周边村民放牧行为1次;清理整治河湖周边占道经营50处,暂扣经营车辆10辆,台秤3件;巡查周边建筑工地20次。
三、推进节水宣传 倡导节水理念
我局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持续规范水资源管理,强化节水管理,在办公场所积极推行节水型工作方式,张贴节约用水宣传海报,同时加大对辖区商户节约用水的宣传,营造节水氛围,逐步形成社会参与、人人皆知的节水环境,使公众节水意识不断提高。本季度检查辖区洗车行并入户节水宣传50余家,未发现洗车行私自抽取地下水违规洗车的行为。
下一步,我局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持续加大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开展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城市河湖水域“水面洁净、水道安全、生态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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