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退役军人发〔2021〕5号)要求,银川市退役军人承训
机构黄页中的培训机构已到协议期限,按照条件公开、自愿
申报的原则,拟开展新一轮银川市退役军人承训机构申报评
定工作,建立 2025—2027年银川市退役军人承训机构黄页。现就建立退役军人承训机构黄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能够独立开展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适应性培训、个性化培训(含创业培训)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全员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含创业培训)等的培训机构,包括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公办和民办培训机构、创业孵化基地等。
二、申报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年 12月 15 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定点培训机构承接政府补贴培训项目。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
(二)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场地租赁合同不低于三年)和实训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教师须具备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科目,必须具备实训基地或实训合作单位。
(三)具备符合退役军人自身特点、就业创业培训意愿和市场用工需求的培训项目,就业市场前景广阔的特色专业。
(四)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培训质量较好,相关证书获取率和培训后推荐就业率较高。
(五)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政治可靠。
四、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培训机构,可向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申报培训申请,同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及退役军人承训机构申报表(见附件1);
2.《退役军人培训承训机构黄页(2025—2027年)》(见附件 2);
3.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和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培训资质材料(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单位登记证书等)、教学场地所有权证或租用合同;设施设备清单、师资、管理制度;近年来培训组织实施、培训效果评估、就业跟踪反馈、相关照片及获奖证明材料等。以前未承担过培训任务,但具备培训条件的单位,可提供本机构下年度拟开展培训的职业(工种)计划书;征信记录。
(二)受理核实。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辖区内承训机构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含实地踏勘),查看原件并将复印件提交银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复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相关主管部门核查资质信息、实地勘察调研等方式,确认核实后提交党组会审定后向社会公示。
(三)公示存档。向社会进行为期 5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接受监督;公示无异议的,由银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相关审核认定及证明材料存档,并建立银川市退役军人承训机构黄页,在官方网站或媒体上公开发布。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标准。按照申报条件和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报、择优认定、社会公示”的原则,真正把优质的培训资源纳入退役军人承训机构目录管理。
(二)承训机构考核管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承训机构签订的承训协议期限不超过 3年,到期后承训机构资格自动取消,需重新申报、考察。加强对承训机构的动态管理,建立激励、评价机制,实施年度考核。对社会评价较低、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承训机构,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承训资格并公示。
六、其他说明
《银川市退役军人承训机构黄页(2025—2027年)》中
培训机构的有效期至 2027年 12月 31 日。
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于 12月 15 日前,将本辖区内退役军人承训机构黄页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报至银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安置和就业创业科,邮箱:ycsmzjyfazk@163.com。
附件:1.退役军人承训机构申报表
2.退役军人承训机构黄页(2025—2027年)
3.退役军人承训机构评定细则
银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1月11日
(联系人:罗春燕 李玥,联系电话:5556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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